艺术类录取规则:
认可来源省份的报考规则,使用来源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各省按文件规定的艺术档案规则和比例投档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专业原则划分:实行“专业清”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录取。如果不能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对未完成的专业进行调剂。我校专业调剂原则与上述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全额招生。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