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学、音乐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学/音乐学统考本科证书。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专业)统考采用平行志愿,采用“专业(专业)学校”志愿模式。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有:
艺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综合成绩。
音乐(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计算。
省外艺术/音乐学本科专业使用(承认)相关省份统考或联考成绩,严格执行所在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按专业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