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原则和录取规则按照202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和艺术类招生院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2.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高级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自愿原则择优录取。
3.吉林省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以校考为准。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书,高级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新疆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舞蹈表演专业以校考为准。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入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安徽省内的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舞蹈表演专业以校考为准。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书,高级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在不违背上级政策的情况下,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考生入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文化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