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艺术
1.统考专业
美术:使用山东美术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舞蹈(师范):使用山东舞蹈(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舞蹈(体育舞蹈):使用山东舞蹈(体育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舞蹈(健美操):使用山东省舞蹈(健美操)考试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师范):使用山东省音乐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入投档的考生。
2.联考专业
航空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利用航空服务艺术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进考生。
外省艺术
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门类)统考成绩,按其专业统考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3360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录取。
(四)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