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当考生文化艺术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时,执行河北省相应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项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蹈培训】,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当考生文化艺术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时,执行河北省相应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
依次对比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项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第二高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3.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训练】和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训练】,专业成绩以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校考成绩为准。
当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指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时,执行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若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科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最高分、复选科目第二高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