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1.播音主持与书法专业,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执行相应省份的建档规则。
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考生原籍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办法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的办法录取已入档考生。当他们的分数相同时,会依次比较他们的文化成绩(包括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专业在河北省我校招生,专业成绩以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为准。执行河北省艺术、体育相应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综合成绩排序方式录取已入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其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专业在外省招生。我校认可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认可各省投档规则。
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考生原籍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办法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采取考生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录取。当其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4.舞蹈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男生不低于17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