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河北省考生录取规则:执行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当高考文化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确定的相应批次和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各专业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投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分数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投档规则计算的分数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科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第二高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外省招生,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一致。
具体执行各生源省份艺术体育类专业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当高考文化总成绩和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确定的相应批次和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按投档规则计算分数的考生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
如果投档规则计算的分数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优先录取;如果投档规则计算的分数相同,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省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