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1.在河北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1)音乐舞蹈、舞蹈表演、美术、设计、书法、音乐教育类本科专业。
认可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认可各专业类别平行志愿填报规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 0.7,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承认相应类别联考成绩,承认各专业类别平行志愿填报规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 0.3,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
承认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承认该专业平行志愿填报规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高考中根据其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和高考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2.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1)音乐舞蹈、舞蹈表演、美术、设计专业。
我校承认相应省份的统考或联考成绩,承认各省的投档规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 0.7,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电视编导专业在福建和河南招生,我校承认相应省份编导统考或联考成绩,以及各省的报档规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 0.3,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在山西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承认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承认该专业在山西省的备案规则;在内蒙古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承认内蒙古艺术学院的考试成绩和该专业在内蒙古的规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 0.3,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在山东省、山西省、甘肃省招生,我校承认该类专业在相应省份的统考或联考成绩及报考规则。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将根据他们的文化成就被挑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