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候选人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公共艺术类专业):所有艺术类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统考成绩,在所属省份投档投档投档控制分数线。
在报考平行志愿档案的省份,考生成绩优先安排专业,按平行志愿档案在省内的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固体
在有序填报志愿的省份,考生专业安排优先填报志愿,按照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
考生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公共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其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入选(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的,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依次入选, 外语科目最高分,第一志愿单科最高分,第二志愿单科最高分,第二志愿单科最高分。
如果还是一样,对比一下考生志愿顺序,前者优先录取。专业安排实行自愿优先,不设级差。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统考成绩。
音乐(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 100 60%专业课成绩100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族钢琴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40%专业成绩 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专业:根据统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按“专升本”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专科”成绩(文史类考生将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
电视编导专业:分批安排艺术类招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 100 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成绩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公共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2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