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和机构录取:
艺术类:在辽宁省招生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类本科第一批录取平行志愿;
航空艺术与管理专业将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外省艺术招生按各省文件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高级候选人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成绩相同的,艺术(文学)按专业课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科)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航空艺术与管理专业在同等条件下按普通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