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和机构录取:
艺术类: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辽宁省招生艺术类本科第一阶段审批;在不接受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实行有序高校志愿填报,以省招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作为考生的专业安排方式。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2)成绩相同的考生:
非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专业课高分者;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类、文学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在采用高考改革“3 1 2”模式的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高分者;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历史科目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物理科目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且艺术和美术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艺术类专业招生小贴士:
(1)艺术类考生需取得学生省级统(联)考专业证书,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规定的艺术文化课分数线时,按照各省投档原则投档。
(2)2022年入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河北省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按(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按内蒙(文化课*0.4专业课*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