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湖南省音乐(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美术、舞蹈(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导演、摄影、摄影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的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6个专业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40%),择优录取;航空艺术与管理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0%(含政策加分)30%),在最好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或总分相同的,按各省(市、区)确定的相同顺序规则录取;如果原籍省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名规则,则优先录取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应符合第二十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