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分批录取。我校未组织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被认定为各省相关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上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总分计算如下:
(1)编导专业:
内蒙古综合总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乘以;40%统考成绩倍;60%
外省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
(2)艺术类专业:
重庆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次;300次;30%专业成就倍;70%
内蒙古综合总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乘以;40%统考成绩倍;60%
河北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乘以;0.3(专业成绩分;大调)时代的满分;750次;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湖南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乘以;30%专业考试成绩倍;70%,最终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其他省份综合总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