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晋级考生文化、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按类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2)音乐学专业:平行志愿填报的省份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填报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数=文化特长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