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秋季统考)成绩,艺术设计省级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1.文化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合格线。
2.高考语文科目成绩50分(满分150分)。
3.录取分数线换算方法:录取分数线换算方法按省招考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省份,按照学校的换算方法,录取分数(满分10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
4.录取规则: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下发的录取文件执行,高级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
5.省招办投档时,文理分开计划的,按文理分别录取。
6.同分处理原则:按照专业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7.省招生办对艺术类专业有特殊政策的,按省招生办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