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上海立达学院
二、学校地址
上海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
第三,水平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立达学院
证书类型
完成学习并达到毕业要求后,授予上海立达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立达学院是一所营利性民办大学,全称为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督组是我校招生的纪检监察组织。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所有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三。关于我校在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各省市高考改革要求详见各省级招生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
使用外语
外语联考语言不限;录取后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1.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如隐瞒疾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休学的规定处理。
2.美术、摄影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护理色盲和色弱考生不宜报考。要求考生无精神病史、传染病和各种慢性病。
XI。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秋季统考)录取规则:
1.根据省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本地区我校招生计划数及投档比例(具体投档比例由省招办核定后,按非平行志愿中的批次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优先考虑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自己的外语、语文和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自己的外语、数学和语文成绩。高考改革相关省市细则以省招考规定为准。
2.录取到我校时,总分达到学校最低投档线,即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要求专业成绩级差,不要求专业加试,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3.保单红利点数计入总分
1.对于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承认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统考成绩(摄影专业承认美术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合格线。升入下一级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在分数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2.对于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需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的校考合格证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合格线。根据专业校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按照省考试院的规定,承认专业相近的其他本科院校合格分数线,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或从高到低承认联考成绩;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原籍省有统一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普通专业:22800元/年,其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烘焙与饮料)专业25800元/年;艺术类专业:25800元/年。
本科学费:49800元/年;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
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5000元/年、六人间3000元/年。(实际以入住为准)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80060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dapoly.edu.cn
招办官网:zs.lidapoly.edu.cn
咨询电话:021-57803530、57803531
十六、其他须知
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准时寄达,影响正常入学等情况的发生。建议考生主动来电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