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学院;人类
二、学校地址
崇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陈嘉镇东滩大道999号;
虹口校区地址是上海市虹口区体育俱乐部东路390号。
除了虹口校区是音乐学专业新生就读的,崇明校区是其他专业新生就读的。
第三,水平
r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r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高等院校r私立高等院校r独立学院
大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动词(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学院;人类
证书类型
学习完成后,授予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监督组是我校招生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今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省市选考科目对高考改革的要求,详见各省级招生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全国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
使用外语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专业的外语是日语,韩语专业是韩语,阿拉伯语专业是阿拉伯语,德语专业是德语和英语,法语专业是法语和英语,西班牙语专业是西班牙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是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1.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经审核,身体健康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弱,不适合报考。
XI。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秋季统考)录取规则:
1.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省级招录的考生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顺序(梯度)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中批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5%。
2.每个专业对相关科目没有额外的考试要求,还有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档案考生,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1: 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同分规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对于上海考生,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不及物动词艺术班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
2.进入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的顺序,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备案成绩以省招办规定的转换办法为准;如果省级招生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会根据文化成绩过线,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同分规则:当投档分数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外语。
、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英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新闻学(新媒体方向)、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 38000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2.会计学(双语班)、法学(双语班)、会展经济与管理(双语班)、新闻学(双语班)、学前教育(双语班)、法语(双语班)、德语(双语班)、西班牙语(双语班)、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 45000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3.英语(商务方向)、德语(商务方向)、法语(商务方向)、西班牙语(商务方向)、金融学(全英语教学班)、工商管理(全英语教学班)、酒店管理(全英语教学班)、会展经济与管理(全英语教学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语教学班)、会计学(全英语教学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 56000 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教委民(2015)4 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 021-51278238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xdsis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haoban.xdsisu.edu.cn/
咨询电话:021-51278024,51278025,51278588,51278599
微信公众号:贤达招生
十六、其他须知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