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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作者: 2022-07-11 浏览:

一、机构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学校地址

总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路7989号

第三,水平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等教育机构

动词(verb的缩写)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院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类型

学完课程,达到毕业要求,授予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我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年度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普通批次和艺术类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关于我校在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各省市高考改革要求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招办)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同分考生录取。

九。专业教学和培训

使用外语

入学考试语言要求: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言;俄语专业要求俄语或英语(俄语专业录取后的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其他专业外语考试语言不限,录取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经学校复试后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失明、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合报考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XI。录取规则

一、根据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秋季统考)录取规则:

1.省招生办将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对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志愿依次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得超过105%。对平行志愿中符合学校录取标准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提前不退”政策。

2.专业录取以录取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如遇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于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有意愿的考生

二、按批次志愿投档顺序,在第一志愿考生缺额的情况下,学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生源不足,则进行志愿招募。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将学校未完成的空缺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人数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的计划分配到外省。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范围内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录取。

五、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具体录取原则:

1.要求考生通过编导专业统考,参加2022年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2.省级招生部门应根据本省规定的艺术类归档规则进行归档。凡在我校投档并符合我校身体健康条件要求的考生,录取到该专业时,我校将以合成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其德、智、体,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没有等级之分,按照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录取。

olor=#ff0000>  合成公式:

  合成总分 = 高考文化成绩 + 专业统考成绩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特殊(热门)本科专业6500元/学年;一般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39225811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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