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计划,该专业招收各省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高考志愿必须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填写相应录取批次的志愿栏。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省级专业考试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应达到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进阶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学(理科)综合、数学。
综合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总成绩的60%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注:其他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