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60%,文化成绩40%折算(折算公式:总分=文化成绩专业40%60%)。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志愿录取。
2.河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河南省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折算(折算公式:总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按照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河南省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进行折算(折算公式:总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按照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除河南外的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投档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6.艺术类专业同等学力分相同时,按投档成绩录取。编导专业和播音专业录取出现同等分数时,先参考专业成绩,再参考文化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文学/理科顺序)。
7.若河南省艺术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发生变化,则按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填报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