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生源所在地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美术生源所在地最低控制线。对艺术类专业采取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规则应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计算方法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满分*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考生总分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和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