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招生部门指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院直接使用省级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取得省统考艺术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生办根据当地备案政策统一备案后,由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兼顾德、智、体等方面,综合测算,择优录取。
3.录取时无单科要求,无外语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