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戏、杂剧、传奇是什么?
南方戏剧
南戏,又称“戏文”,是元代(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由南戏唱出的一种戏曲形式(在浙江等地至今仍被广泛称为戏文)。它是由宋杂剧、唱和、宋词、李湘歌谣综合发展而成的。一般认为是中国戏曲最早成熟的形式。在南方民间广为流传。
后在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被转化为传奇,极大地影响了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和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的戏曲。
脚本有一百七十多个,但是只有《小孙屠》,《张协状元》,《宦门子弟错上身》,《牧羊记》,《拜月亭》,《荆钗记》,《白兔记》,《杀狗记》,《琵琶记》,0103010,0103010等等。
杂剧
杂剧是戏剧的一个术语。中国戏剧史上有很多种表演形式,每一种都不一样。后人有此名:宋杂剧、元杂剧、温州杂剧、南杂剧等。
传奇,又称传奇写作,是小说的体裁之一。一般指唐(公元618年-公元907年)和宋(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用文言写的短篇小说,它们已成为曲艺和戏曲的素材。这是更奇怪的故事。
此外,传说也是明清南戏的一种唱法。其结构与南戏大致相同,但更紧凑,情节更复杂,人物刻画更细致。曲调、表演艺术、脚色枝等。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他们吸收和继承了元杂剧的部分遗产,也兼收并蓄地使用了一些北戏的曲调。每个传说一般分为四五十个故事。这是明朝嘉靖到清朝乾隆年间最流行的时期。当时的各大剧种,如昆曲、弋阳腔、高腔等等,都是以唱传奇为主。
清明两代传奇作家700余人,作品近2000种,其中保存流传至今的有600多种。